首页 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保监会关于开展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2017年) 4. 具备较强的开发和产业化能力以及技术团队。 附件: 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保监会关于开展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2017年) 附件: 4. 具备较强的开发和产业化能力以及技术团队。 附件: 新材料首批次保费补贴资金有关材料要求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