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保监会关于开展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2017年) 4. 完善优化运行。参与试点工作的保险公司应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文件要求,建立专业团队和理赔快速通道,加强新材料保险服务,并不断积累保险数据,优化保险方案,提高企业在新材料生产及应用领域的风险识别和化解能力。保险公司应统一使用示范条款开展承保业务(示范条款另行发布)。 三、 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保监会关于开展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2017年) 三、 4. 完善优化运行。参与试点工作的保险公司应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文件要求,建立专业团队和理赔快速通道,加强新材料保险服务,并不断积累保险数据,优化保险方案,提高企业在新材料生产及应用领域的风险识别和化解能力。保险公司应统一使用示范条款开展承保业务(示范条款另行发布)。 三、 试点工作安排 (一) 申请保费补贴资金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