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23年) 第五十四条

第五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工业和信息化管理部门可以办理案件结案:

案件终止调查的;

不予行政处罚的;

案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

行政处罚决定执行完毕的;

行政处罚决定被依法撤销的;

其他可以结案的情形。

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受理的,可以按照结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