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工业和信息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23年) 第三章 行政处罚的决定 第二节 简易程序 第二十条 工业和信息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23年) 第二十条 第三章 行政处罚的决定 第二节 简易程序 第二十条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在3日内报所属的工业和信息化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九条 目录 第三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