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工业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建设示范项目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09年) 第十五条 工业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建设示范项目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09年) 第十五条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 工业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建设示范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制要点(略) 第十四条 目录 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