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工业企业产品质量分类监管试行办法(2012年) 第三章 分类监管方式 第十六条 工业企业产品质量分类监管试行办法(2012年) 第十六条 第三章 分类监管方式 第十六条 专项监督检查是指质监部门对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突出的重点产品、重点企业和重点行业,开展的专门性监督检查。 第十五条 目录 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