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尾矿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2022年) 第二章 污染防治 第十八条 尾矿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2022年) 第十八条 第二章 污染防治 第十八条 尾矿库运营、管理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建设地下水水质监测井。 尾矿库上游、下游和可能出现污染扩散的尾矿库周边区域,应当设置地下水水质监测井。 第十七条 目录 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