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2011年) 第三十条
第三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申请尾矿库闭库工程安全设施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尾矿库已停止使用;
闭库前的安全现状评价报告已报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尾矿库闭库工程安全设施设计已经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
有完备的闭库工程安全设施施工记录、竣工报告、竣工图和施工监理报告等;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其他条件。
尾矿库已停止使用;
闭库前的安全现状评价报告已报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尾矿库闭库工程安全设施设计已经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
有完备的闭库工程安全设施施工记录、竣工报告、竣工图和施工监理报告等;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