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2014年) 第四章 公共就业服务 第三十九条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2014年) 第三十九条 第四章 公共就业服务 第三十九条 各级残疾人联合会所属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是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组成部分,负责为残疾劳动者提供相关就业服务,并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委托,承担残疾劳动者的就业登记、失业登记工作。 第三十八条 目录 第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