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2014年) 第四章 公共就业服务 第三十六条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2014年) 第三十六条 第四章 公共就业服务 第三十六条 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对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加强管理,定期对其完成各项任务情况进行绩效考核。 第三十五条 目录 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