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少年儿童体育学校管理办法(2011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少年儿童体育学校管理办法(2011年) 第五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举办民办少体校。 举办少体校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第四条 目录 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