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少年儿童体育学校管理办法(2011年) 第六章 教师、教练员 第二十五条 少年儿童体育学校管理办法(2011年) 第二十五条 第六章 教师、教练员 第二十五条 少体校教练员实行聘任制。聘任的教练员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教练员资格和任职条件。 少体校可以聘请兼职教练员任教。 第二十四条 目录 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