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2024年) 第四章 消费者权益保护 第三十三条 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2024年) 第三十三条 第四章 消费者权益保护 第三十三条 小额贷款公司通过网站、移动应用程序(APP)、小程序等互联网平台(含自有及合作机构,下同)开展营销获客、发布贷款产品或者发放贷款的,应当向地方金融管理机构报备网站、移动应用程序(APP)、小程序等互联网平台信息及产品详细信息。 第三十二条 目录 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