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小额贷款公司改制设立村镇银行暂行规定(2009年)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十四条 小额贷款公司改制设立村镇银行暂行规定(2009年) 第十四条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十四条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要加强指导监督,严把准入关,确保改制工作依法合规、稳步推进。 第四章 目录 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