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绩效管理暂行办法(2017年) 第六章 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绩效管理暂行办法(2017年) 第六章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负责统一解释。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实际工作情况适时进行修订。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1. “双创示范”绩效评价指标表 2. “双创示范”绩效评价报告(参考提纲) 3. “双创示范”小微企业满意度抽样调查问卷 第二十二条 目录 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