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城镇环境规划编制导则(试行)(2002年)

发布机关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建设部
效力 现行有效
编制小城镇环境规划是搞好小城镇环境保护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为指导和规范小城镇环境规划的编制工作,国家环保总局和建设部制定了《小城镇环境规划编制导则》(以下简称《导…

一、 总则

1. 编制依据 (1) 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标准 (2) 国家和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计划纲要” (3) 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五年计划” (4) 小城镇环境规划编制任务书或有关文件 2. 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1) 坚持环境建设、经济建设、城镇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的方针,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统一。 (2) 实事求是,因地制宜。针对小城镇所处的特殊地理位置、环境特征、功能定位,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同人口、资源、环境的关系,合理确定小城镇产业结构和发展规模。 (3) 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环境保护并重、生态环境保护与生态环境建设并举。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统一规划、同步实施,努力实现城乡环境保护一体化。 (4) 突出重点,统筹兼顾。以建制镇环境综合整治和环境建设为重点,既要满足当代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又要为后代预留可持续发展空间。 (5) 坚持将城镇传统风貌与城镇现代化建设相结合,自然景观与历史文化名胜古迹保护相结合,科学地进行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环境建设。 (6) 坚持小城镇环境保护规划服从区域、流域的环境保护规划。注意环境规划与其他专业规划的相互衔接、补充和完善,充分发挥其在环境管理方面的综合协调作用。 (7) 坚持前瞻性与可操作性的有机统一。既要立足当前实际,使规划具有可操作性,又要充分考虑发展的需要,使规划具有一定的超前性。 3. 规划时限

二、 规划编制工作程序

1. 确定任务 2. 调查、收集资料 3. 编制规划大纲 4. 规划大纲论证 5. 编制规划 6. 规划审查 7. 规划批准、实施

三、 规划的主要内容

1. 规划文本(大纲) (1) 总论 (2) 基本概况 (3) 现状调查与评价 (4) 预测与规划目标 (5) 环境功能区划分 (6) 规划方案制定 水环境综合整治 大气环境综合整治 声环境综合整治 固体废物的综合整治 生态环境保护 (7) 可达性分析 (8) 实施方案 经费概算 实施计划 保障措施 2. 规划附图 (1) 规划附图的组成 生态环境现状图 主要污染源分布与环境监测点(断面)位置图 生态环境功能分区图 生态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图 环境质量规划图 人居环境与景观建设方案图(选做) (2) 规划附图编制的技术要求 规划图的比例尺一般应为1/10000~1/50000。 规划底图应能反映规划涉及到的各主要因素,规划区与周围环境之间的关系。规划底图中应包括水系、道路网、居民区、行政区域界线等要素。 规划附图应采用地图学常用方法表示。 附录: 1. 总论 1.1 任务的由来 1.2 编制依据 1.3 指导思想与规划原则 1.4 规划范围与规划时限 1.5 技术路线 1.6 规划重点 2. 基本概况 2.1 自然地理状况 2.2 经济、社会状况 2.3 生态环境现状 3. 现状调查与评价 3.1 调查范围 3.2 调查内容 3.3 调查方法 3.4 评价指标和方法 4. 预测与目标确定 4.1 社会经济与环境发展趋势预测方法 4.2 社会经济与环境指标及基准数据 4.3 环境保护目标和指标 5. 环境功能区划分 5.1 原则 5.2 方法 5.3 类型 6. 规划方案 6.1 措施 6.2 工程方案 6.3 方案比选方法 6.4 可达性分析 6.5 保障措施 7. 工作安排 7.1 组织领导 7.2 工作分工 7.3 时间进度 7.4 经费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