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水库建设管理办法(2025年) 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 项目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应严格按照批复文件和技术标准实施,不得随意变更,确需调整的应依规、严格履行政府投资项目变更审批程序。重大设计变更、一般设计变更的划分按照水利工程设计变更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