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安全监察规定(2000年) 第七章 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安全监察规定(2000年) 第七章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七条 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依据本规定制定实施办法。 第五十八条 真空相变锅炉的管理按照常压热水锅炉的规定执行。 第五十九条 本规定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解释。 第六十条 本规定自2000年8月1日起施行。 第五十六条 目录 第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