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安全监察规定(2000年) 第四十一条

第四十一条 小型铝制承压锅炉的材料应当符合GB3193《铝及铝合金热轧板》和GB/T3190《变形铝及铝合金化学成分》的规定。铝材的许用应力按照国家标准提供的力学性能选取,其安全系数:ηb=4.0,ηs=1.5。锅筒(壳)或者炉胆的取用壁厚不得小于4毫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