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安全监察规定(2000年) 第四章 小型锅炉特殊技术要求 第一节 小型汽水两用锅炉 第二十七条 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安全监察规定(2000年) 第二十七条 第四章 小型锅炉特殊技术要求 第一节 小型汽水两用锅炉 第二十七条 小型汽水两用锅炉的锅筒(壳)、炉胆与相连接的封头、管板可以采用插入式全焊透的T形连接结构。 第二十六条 目录 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