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发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管理办法(2014年) 第二条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安全监管范围的小型发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

本办法所称小型发电企业主要指通过35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接入公共电网的发电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