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资金绩效考评暂行办法(2009年) 第四条
第四条 绩效考评遵循以下原则:
客观公正。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要求和科学、规范的考评程序,客观公正地衡量资金绩效情况。
分级负责。采取自评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实行中央对省考评、省对县考评,省级和县级考评采用不同的考评指标。
突出重点。重点对资金投入与整合、项目建设与管理等方面进行考评。
客观公正。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要求和科学、规范的考评程序,客观公正地衡量资金绩效情况。
分级负责。采取自评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实行中央对省考评、省对县考评,省级和县级考评采用不同的考评指标。
突出重点。重点对资金投入与整合、项目建设与管理等方面进行考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