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资金绩效考评暂行办法(2009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资金绩效考评暂行办法(2009年) 第一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进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以下简称重点县)建设,建立健全重点县建设资金使用管理、激励和约束机制,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水利部关于实施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的意见》(财农〔2009〕92号),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目录 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