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业会计准则(2011年) 第四十九条

第四十九条 应付职工薪酬,是指小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应付给职工的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

小企业的职工薪酬包括:

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职工福利费。

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非货币性福利。

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

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