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小企业会计准则(2011年) 第二章 资产 第三节 固定资产和生产性生物资产 第三十四条 小企业会计准则(2011年) 第三十四条 第二章 资产 第三节 固定资产和生产性生物资产 第三十四条 处置固定资产,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相关税费和清理费用后的净额,应当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 前款所称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是指固定资产原价(成本)扣减累计折旧后的金额。 盘亏固定资产发生的损失应当计入营业外支出。 第三十三条 目录 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