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小企业会计准则(2011年) 第二章 资产 第一节 流动资产 第十五条 小企业会计准则(2011年) 第十五条 第二章 资产 第一节 流动资产 第十五条 存货发生毁损,处置收入、可收回的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扣除其成本、相关税费后的净额,应当计入营业外支出或营业外收入。 盘盈存货实现的收益应当计入营业外收入。 盘亏存货发生的损失应当计入营业外支出。 第十四条 目录 第二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