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Ⅱ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中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 第十条
第十条 各地将中央专项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轻重缓急原则。优先考虑病险程度重,垮坝失事后影响范围广、损失大,与水库下游经济社会关系密切,除险加固后效益明显的水库,对遭受洪灾、地震破坏严重以及对人民群众饮水安全影响大的项目要优先安排。
优先安排前期准备充分项目。优先考虑前期准备工作充分、扎实,且地方积极性高的项目。
轻重缓急原则。优先考虑病险程度重,垮坝失事后影响范围广、损失大,与水库下游经济社会关系密切,除险加固后效益明显的水库,对遭受洪灾、地震破坏严重以及对人民群众饮水安全影响大的项目要优先安排。
优先安排前期准备充分项目。优先考虑前期准备工作充分、扎实,且地方积极性高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