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射击竞技体育运动枪支管理办法(2010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射击竞技体育运动枪支管理办法(2010年) 第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射击竞技体育运动单位,是指经批准从事开展射击竞技体育运动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第三条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