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击竞技体育运动枪支管理办法(2010年) 第三条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射击竞技体育运动枪支(以下简称运动枪支),是指开展射击竞技训练、比赛所使用的枪支。

运动枪支的具体品种和型号由国家体育总局会同公安部确定、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