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射击竞技体育运动枪支管理办法(2010年) 第四章 运动枪支的日常管理 第二十一条 射击竞技体育运动枪支管理办法(2010年) 第二十一条 第四章 运动枪支的日常管理 第二十一条 射击竞技体育运动单位应当完善运动枪支的安全保管设施。枪弹库(室)应当加装防盗报警等技术防范设施,运动枪支与弹药必须分库(室、柜)存放,落实双人双锁和24小时值班制度。 第二十条 目录 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