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寿险公司非现场监管规程(试行)(2006年) 第二章 信息收集与整理 第九条 寿险公司非现场监管规程(试行)(2006年) 第九条 第二章 信息收集与整理 第九条 监管部门应关注新闻媒体、独立评级机构等社会监督机构发布的寿险公司的相关信息,以及社会公众对寿险公司的评价等相关信息。对于可利用的重要信息,监管部门应在核实后用于非现场监管。 第八条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