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寿险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办法(试行)(2006年) 第三章 评价内容 第五节 监督 第三十条 寿险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办法(试行)(2006年) 第三十条 第三章 评价内容 第五节 监督 第三十条 缺陷报告与持续改进。对持续性监控、独立评估及监管部门评价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应及时向董事会及经理层提交书面报告,并及时进行整改纠正,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以持续提高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性。 第二十九条 目录 第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