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险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办法(试行)(2006年) 第十三条
第十三条 组织结构。寿险公司应建立分工合理、职责明确、报告关系清晰的组织结构。
机构设置应根据公司业务规模、经营管理的需要,坚持合理、精简、高效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监管部门的要求;部门和岗位设置应遵循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协调运作的原则。
明确各机构、部门、岗位、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并形成文件予以传达,使员工清晰的了解其岗位的职责和标准。
明确关键岗位、特殊岗位、不相容岗位及其控制要求。
配备足够的具有相应知识、经验和技能的人员,确保其有效履行岗位职责。
明确各岗位的报告关系,确保管理人员能够得到履行职责需要的信息。
定期根据经营情况或环境变化对组织结构进行评价,及时进行必要的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