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办法(2017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办法(2017年) 第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评价工作坚持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中心,遵循依法依规、突出重点、客观公正、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三条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