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办法(2017年)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办法(2017年) 第十五条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省级人民政府应依据本办法,结合本行政区域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开展对本行政区域内各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工作。 第五章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