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办法(2017年) 第三章 评价的实施 第十条 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办法(2017年) 第十条 第三章 评价的实施 第十条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选定实地检查省份,制定检查方案,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抽取国家督学组成国家检查组,进行实地检查。 第九条 目录 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