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对港澳文化交流重点项目扶持办法(试行)(2013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对港澳文化交流重点项目扶持办法(试行)(2013年) 第二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对港澳文化交流重点项目面向全国,公平竞争,择优立项。 第一条 目录 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