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进口设备有关问题的通知(2000年) 一、 关于鼓励类、限制乙类外商投资企业进口更新设备、技术及配备件证明 (一)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进口设备有关问题的通知(2000年) (一) 一、 关于鼓励类、限制乙类外商投资企业进口更新设备、技术及配备件证明 (一) 原已获得项目确认书的鼓励类、限制乙类外商投资企业,在投资总额外以自有资金对原有设备进行更新或维修,其进口更新设备、技术及配备件证明由原颁发项目确认书的部门出具,增资等企业变更项目由其审批机关出具,其中限额以下项目由省级审批机关出具。 证明格式见署税〔1999〕791号附件1,下同。 一、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