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外商投资举办投资性公司的暂行规定》的补充规定(1999年) 三、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外商投资举办投资性公司的暂行规定》的补充规定(1999年) 三、 三、 投资性公司可在国内外市场以代理或经销的方式销售其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 二、 目录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