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贸易壁垒调查规则(2005年) 第七条
第七条 申请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申请人的名称、地址及有关情况;
被申请调查的措施或者做法的说明;
被申请调查的措施或者做法所针对的产品或者服务的说明;
国内相关产业基本情况的说明;
被申请调查的措施或者做法造成负面贸易影响的,关于负面贸易影响的说明;
申请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
申请人的名称、地址及有关情况;
被申请调查的措施或者做法的说明;
被申请调查的措施或者做法所针对的产品或者服务的说明;
国内相关产业基本情况的说明;
被申请调查的措施或者做法造成负面贸易影响的,关于负面贸易影响的说明;
申请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