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对外贸易壁垒调查暂行规则(2002年) 第五章 对外贸易壁垒调查暂行规则(2002年) 第五章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条 依照本规则作出的公告,应当载明重要的情况、事实、理由、依据、结果和结论等内容。 第三十一条 对外国(地区)政府实施的投资壁垒的调查,参照本规则进行。 第三十二条 本规则由外经贸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 本规则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九条 目录 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