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援助项目实施企业资格认定办法(试行)(2015年) 第三条

第三条 商务部负责援外项目实施企业的资格认定和资格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以下统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协助商务部进行援外项目实施企业资格认定。

援外项目管理机构协助商务部对援外项目实施企业进行资格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