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对外援助项目实施企业资格认定办法(试行)(2015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对外援助项目实施企业资格认定办法(试行)(2015年) 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商务部负责援外项目实施企业的资格认定和资格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以下统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协助商务部进行援外项目实施企业资格认定。 援外项目管理机构协助商务部对援外项目实施企业进行资格管理。 第二条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