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对外援助管理办法(试行)(2014年)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五条 对外援助管理办法(试行)(2014年) 第四十五条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五条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得对外援助实施主体资格的,实施主体资格应当予以撤销,商务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3万元人民币以下罚款,并可以依法公布处罚决定;违反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目录 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