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对外援助管理办法(试行)(2014年) 第五章 援外项目监督管理 第三十四条 对外援助管理办法(试行)(2014年) 第三十四条 第五章 援外项目监督管理 第三十四条 商务部按照财政预算相关规定管理援外资金,建立项目预算编报、执行、调整的配套制度。 援外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单独核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挪作他用。 第三十三条 目录 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