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对外援助物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2006年) 第三章 援外物资项目的实施与管理 第二十一条 对外援助物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2006年) 第二十一条 第三章 援外物资项目的实施与管理 第二十一条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援外物资项目实施企业不得将所承担的援外物资项目转包或违法分包,不得挪用援外资金从事与本项目无关的其他活动。 第二十条 目录 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