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对外援助物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2015年) 第四章 实施管理程序 第二十四条 对外援助物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2015年) 第二十四条 第四章 实施管理程序 第二十四条 总承包企业按合同约定组织实施项目配套技术服务任务,包括选派技术服务人员赴受援方当地组织开展安装、调试、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以及接待受援方技术人员来华实习培训等。 总承包企业应保证实施技术服务所需的物质条件和技术条件,确保技术服务质量。 第二十三条 目录 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