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对外援助物资项目管理办法(2011年) 第七章 实施 第四十条 对外援助物资项目管理办法(2011年) 第四十条 第七章 实施 第四十条 承担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项规定项目的供货企业,负责货物的生产或供应以及提供其他必要的服务,并根据受托管理机构的要求将货物交付给选定的货代服务企业。 货代服务企业负责提供将货物运至受援国指定地点的货代服务。 第三十九条 目录 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