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对外援助物资项目实施企业资格管理办法(2011年) 第三章 资格认定 第十一条 对外援助物资项目实施企业资格管理办法(2011年) 第十一条 第三章 资格认定 第十一条 企业只能申请一个等级的资格。申请A级援外物资项目实施企业资格的,经审核,企业不符合A级但符合B级资格条件,商务部应书面告知企业。企业决定申请B级资格的,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商务部提交申请函。 第十条 目录 第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