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对外援助标识使用管理办法(试行)(2016年) 第三章 对外援助标识使用管理办法(试行)(2016年) 第三章 第三章 援外标识的制作和安装 第八条 援外标识图案和制作说明以及援外徽章图案由商务部另行公告。 第九条 对于成套项目和技术援助项目,援外标识应当安装于醒目位置,所使用的援外标识载体应当采用耐久材料制作,并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标识载体的制作和安装办法。援外标识载体上… 第十条 对于物资项目,援外标识应当印刷、刻制或喷涂于援外物资和包装的明显位置。对于紧急援助物资,可以使用援外标识即时贴。 第十一条 对于除第九条、第十条外的其他应当或可以使用援外标识的情形,可以根据需要确定援外标识的制作和安装办法。 第十二条 援外徽章以援外标识为图案,由商务部统一监制,供援外人员履行职责时佩戴。 第七条 目录 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