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援助成套项目管理办法(试行)(2015年) 第七十五条

第七十五条 项目管理企业和工程总承包企业应随项目进度及时归集、整理项目技术资料,做到分类准确、资料齐全、字迹清楚、记录详实且无未了事项,真实、完整反映项目的实际情况,并具有可追溯性。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抽撤或故意损毁项目技术资料。